内容提要: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对税务活动所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从广义上说,税收征收管理包含税务决策管理、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稽查管理、违章处罚管理、税收计划管理和税务行政组织和纳税申报三个环节。税源的管理和监控是税收征管法的一项要紧内容,对于预防税收流失,规范税收行为,加大税法建设有要紧用途。本文拟就税源监控工作谈以下我们的怎么看。
关键字:税收、税源、税源监控
依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与国内税收工作的实质状况,税源的监控工作,需要体目前税收的每个环节。具体来讲就是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税务登记,从登记环节予以监控
税务登记,是对税源监控的要紧一环。依据国内税法的规定: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纳税人在开始营业、歇业前与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有关变动时,在法定时间内就其经营状况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基本规范。它是纳税人义务的法定手续,也是税务机关学会税源和对纳税人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打造税务登记规范,对加大税收征管、预防漏征、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观念,具备要紧意义。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一般都对纳税人通过登记进行管理理,但因为各国的国情和税制不尽相同,登记的范围、方法及法律责任也不同。在西方发达国家,所得税是主体税种,而其中又以个人所得税为主要税种,几乎每一个公民都要纳税,因而差不多每一个公民都要按其名字、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但通常来讲,都是税务机关通过各种途径和居民登记机关、公司注册局等,自动进行的,在法律上纳税人没义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而在以流转税为主的国家。,是主如果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并且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的法概念务。国内《税收征收管理法》也明确规定,纳税人需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对登记的范围、具体办法、时间、内容、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一)税务登记的范围。
1、但凡在国内从事经营,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始营业的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合,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科务登记表、经税务杨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自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境地外企业,与外籍职员、无国籍职员和其他境外职员,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勘探、调试、维修等工程作业和提供咨询、培训、管理与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或提供其他劳务活动的,应当自签定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经营汪务活动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根据国内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外籍或无国籍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15日内,向抽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主办产品买卖会、订货会、展销会、展览会、交流会与其他经营性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与主办文静演出、体育表演及其他文化艺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在正式开始之前,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有些纳税人按规定无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与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工商行政客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大家都知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夫定无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输地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输地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4、外出经营的纳税人,应于到达经营地之日,持原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向到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报验登记。另外,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交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领取代扣代缴或代收代交税款凭证。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含:(1)单位名字、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名字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2)住所、经营地址;(3)经济性质;(4)企业形式、核算方法;(5)生主经营范围、经营方法;(6)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帐号;(7)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8)财务负责人、办税职员;(9)其他有关事情。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合,还应当登记总机构名字、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纳税人在填报上述登记内容时,应当依据不同状况相应提供下列有关证件和资料:(1)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包含经营许可证和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2)工商登记后核发的营业执照;(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项目协议书副本;(4)注册资金(资本)和银行帐号证明;(5)特种行业的开始营业证明;(6)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7)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8)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2、加大帐簿、凭证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对税源推行监控
帐簿、凭证是纳税人记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经济核算的主要工具,也是税务机关确定纳税额,进行财务监督和税务检查的要紧依据。因此,加大帐簿、凭证管理,不止是保证纳税人正确计算应纳税款、严格履行纳税义务的要紧环节,也是打击、查处偷漏税的有效渠道。因而是税务管理的要紧内容。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需要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设置帐簿,打造完善财务会计规范,依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帐,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并据以计算应纳税额。(一)设置帐簿凭证的范围和需要。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个体工商户外,所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这里所指的帐簿包含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及其他辅助兴帐簿。关于帐簿的设置有以下具体需要: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同的财会职员代为建帐和办理帐务;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同的财会职员有实质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打造收凭证粘贴簿,拿货销货登记簿等。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根据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交税款帐簿。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用前将它记帐软件、程序和使用详解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总帐、日记帐需要使用订本式。帐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用一种外国文字。(二)财务、会计规范及其处置方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将它财务、会计规范或者财务、会计处置方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机抵触时,就根据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三)帐薄、凭证的保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要根据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妥善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一般地说,帐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至少要保存15年;私营企业的会计凭证、帐簿的保存期为15年,月、季度会计报表为5年;年度会计报表和税收年度决算报表要永久保存。
3、加大纳税申报,杜绝虚报、瞒报行为
纳税申报是纳税发生纳税义务后,根据规按期限就纳税事宜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的一项税收征管规范。纳税申报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代征人履行代征、代扣、代缴义务的法定手续,出是税务机关办理税收征收业务、核定应纳税额、填写纳税凭证的主要依据。(一)纳税申报的范围。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推行细节》的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纳税期限或扣交税款期内,无论有应税项目,或无论有无代扣、代收税款,均应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输地纳税申报。办理纳税申报。(二)纳税申报的内容。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实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内容包含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交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交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依据不同状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境内或者境姥爷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5)合法的查帐报告;(6)薪资和收入证明;(7)出口商品的证明文件;(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交税款报告时,应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交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交税款的合法凭证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三)纳税申报期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要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交税款报告表。通常来讲,以1日、3日、5日、十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应于期满后5日申报缴纳税款;以1个月业期纳税的,应于期满后十日内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质申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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